深圳侦探:珠海市法院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深圳侦探     |      2023-08-31 17:03

深圳侦探:在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之际,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发布珠海市法院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举办商事司法保护研讨会等。民营企业秘密、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等。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珠海市法院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是从珠海市法院近三年办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精挑细选的。 案件包括刑事、行政、民事三种类型。 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不正当竞争等。

珠海法院知识产权

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高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捉迷藏”直播带假货构成犯罪

案例2:吴某等人侵犯商业秘密——某企业员工因泄露商业秘密被判刑

案例3:珠海市美达科技有限公司诉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案——擅自使用他人公司名称、商号被处罚

案例四:珠海格力电器有限公司诉宁波德通家电维修有限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家电维修招标排名应依据关于合法性

案例5:珠海塘栖盛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诉珠海七里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冒充企业整体经营形象被处罚

案例6:天王星设计工程(珠海)有限公司诉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纠纷案——视频点播服务需授权

案例7: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诉珠海小天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真假“小天才”告上法庭,粘着将受到惩罚

案例8:劳动和社会保障出版社诉博阳教育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教育培训机构使用盗版教材构成侵权

案例9: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诉安徽天长正飞电子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万能遥控器并非万能

案例10:珠海河坊珠宝有限公司诉顾泽松商标权侵权纠纷——保护设计品牌,惩治假冒伪劣产品

案例一:高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捉迷藏”直播带假货构成犯罪

【基本案例】

2020年9月开始,高某从福建购买了假冒著名商标B的服装,并以“你好珠海文化传媒公司”的名义在抖音平台注册直播带货。 在顾客多次投诉其销售的B服装是假货、抖音平台关店后,高先生管理的“你好珠海文化传媒公司”转移到股东马某名下注册“御票旭百货”。 ”摇店,继续销售服装。11月,“雨飘絮百货”豆店再次被封,该公司将豆店注册在股东严某名下,继续直播销售假B商标服装,与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玩“躲猫猫”。

9月至12月该店总销售额为198万元。 12月,香洲区市场监管局在该公司查获一批假冒B商标服装。 据珠海价格认证中心显示,该批服装总价为336955元。 香洲区检察院认为,高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裁判结果】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认为,高某在陆续收到顾客退货后珠海证据调查公司,在“你好珠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店铺后应知其所销售的B商标服装系假冒商品。 被关闭并罚款。 追求非法利益,多次以不同名义注册不同抖音店铺,持续销售假冒服装。

高某作为销售假冒B商标服装的直接责任人员,已触犯刑法第214条的规定。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高某不服上诉后,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典型含义】

“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的电商营销模式,通过流量的“变现”带来巨大的经济红利。 与此同时,在利益诱惑下,虚假宣传和知假售假行为逐渐出现,主播的“直播带货”变成了“直播带灾”。 通过“直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了商标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 本案的判决充分体现了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决心和力度。

案例2:吴某等人侵犯商业秘密——某企业员工因泄露商业秘密被判刑

【基本案例】

原公司股东吴某和员工何某均与原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但辞职后却拿走了该公司客户某海外公司的相关商业信息副本。 随后,两人与肖某合伙成立了一家新公司,并利用自己获得的一家海外公司的订单信息,向一家海外公司提供低于原公司的价格,抢夺相关订单。

经查明,三人向境外某公司供货、销售货物,造成原公司损失共计人民币5,902,776.14元。 香洲区检察院认为吴某等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裁判结果】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何某泄露、使用境外公司的相关产品价格、产品型号等经营信息,违反保密义务。 并投资成立新公司,以低于原公司报价的方式抢夺海外公司的订单业务,并占据了所获得的大部分利润。 吴某、何某、肖某的行为均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给权利人造成损失590万余元。

综合各罪情节,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吴某、何某、肖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分别罚款30万元、30万元。 ,50万元。 吴某、何某、肖某不服上诉,提起上诉,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典型含义】

该案是公司原员工利用职务便利窃取、非法泄露公司经营信息的典型案件。 三人成立新公司,以低价抢夺原公司客户。 收入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广东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珠海法院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这种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应予处罚。 本案的判决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行为的鲜明司法态度。

案例3:珠海市美达科技有限公司诉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案——擅自使用他人公司名称、商号被处罚

【基本案例】

厨房抽油烟机、燃气灶、消毒柜上的“图形+美达”商标为浙江省著名商标,商标所有人为浙江美达公司。 浙江美达公司向香洲区市场监管局投诉称,珠海美达公司在网上宣传销售“珠海美达集成灶”,构成不正当竞争。

香洲区市场监管局经调查认定,珠海美达公司在其淘宝店上使用“珠海美达官方直营店”名称,且店内销售的所有产品名称前均标有“珠海美达”字样,属于未经授权使用他人。 珠海美达公司因影响企业名称、规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 珠海美达公司不服,先后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裁判结果】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认为,浙江美达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美达”字号进行经营活动,“美达”既是其注册商标,也是其企业名称中的商号。 珠海美达公司成立晚于浙江美达公司。 作为一家同样从事集成灶生产、销售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理应知晓浙江美达公司及其企业名称的存在,应对先知的姓名和名称负责。 避免的义务。 珠海美达公司在淘宝网开设网店,并在网店首页及产品宣传页的产品名称中标注“珠海美达”。 香洲区市场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合法、适当,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珠海美达的诉讼请求。 珠海美达不服上诉,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典型含义】

企业名称与注册商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发挥着类似的法律作用。 两者都是为了将​​特定生产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与其他经营者区分开来,使相关公众能够有效识别特定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从而引导消费选择并提供质量保证作用。 市场参与者需要相应的企业名称来开展市场活动,但任何企业使用名称都应遵守法律法规。 在行政诉讼中,法院支持香洲区市场监管局对珠海美达行为不正当竞争的认定和处罚,既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有效保护了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产权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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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珠海格力电器有限公司诉宁波德通家电维修有限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家电维修招标排名应依据关于合法性

【基本案例】

在360搜索平台搜索“格力售后维修”。 搜索结果显示,排名第一的网站是宁波德通公司购买竞价排名服务的涉案网站,排名第七的是珠海格力公司的官方售后服务网站及联系电话。

本网站多处使用珠海格力公司的注册商标,并使用“格力空调售后服务中心”、“格力空调厂家售后服务中心”等表述。 360搜索平台由北京奇虎公司运营和管理。 珠海格力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裁判结果】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认为,宁波德通公司未经珠海格力公司许可,在同一种产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侵犯了珠海格力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北京奇虎公司作为网上竞价排名服务商,在未审查宁波德通公司是否获得珠海格力公司相应授权和许可的情况下,将宁波德通公司排在相关搜索结果的前列。 存在一定过错,客观上帮助第三方在网站上实施商标侵权,造成损害的,应当与宁波德通公司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宁波德通公司、北京奇虎公司赔偿珠海格力公司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的合理费用共计5万元。 北京奇虎提出上诉,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典型含义】

PPC服务不仅需要收取费用,还要求用户在注册时提交选定的关键词。 因此,竞价排名服务提供商有义务和条件对用户使用的关键词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当用户提交的关键词明显存在侵犯他人权利的可能性时,应进一步审查用户的相关资质,否则将推定其存在主观过错。 本案的判决准确把握了竞价排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边界,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案例5:珠海唐七盛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诉珠海七里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冒充企业整体经营形象被处罚

【基本案例】

2016年以来,塘栖盛泰公司已在全国开设了37家COMMUNE品牌专卖店,其中包括珠海本地的多家专卖店。 该品牌荣获多项荣誉,拥有较高的声誉。

“7 SEVEN CLUB”酒吧于2019年8月开业,由七里七公司运营。 “7 SEVEN CLUB”酒吧店装修采用海报色彩、灯具款式及悬挂方式、整体色调、饮品摆放、桌椅颜色及摆放方式、椅垫颜色、订单二维码颜色等。酒吧几乎是一样的。

塘栖盛泰公司认为奇力栖公司经营的酒吧模仿其酒吧整体经营形象,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裁判结果】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认为,塘栖盛泰公司经营的“COMMUNE公社”酒吧在相关市场已形成较高声誉。 椅子布局、色调、酒品陈列都一样,整体装修也很相似,让消费者容易混淆,误认为产品来自“COMMUNE公社”酒吧或误认为有一家酒吧。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

综上,七里七公司侵犯了唐七盛泰公司知名产品的特有装饰权,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判决奇力奇公司停止侵权,赔偿塘奇盛泰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93960元。 奇力奇公司不服上诉,提起上诉,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典型含义】

本案是一起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酒吧装修被整体仿冒的典型案例。 经营者的店面装修中,如果空间布置、物体搭配、色彩组合等各种元素的排列组合独特,形成独特的整体经营形象,使其具有区分来源的鲜明特征。商品,应该作为知识产权受到保护。 如果他人在同一产品或者服务上使用高度相似的整体商业形象,足以引起相关消费者的误解,导致市场混乱,就构成不正当竞争。

案例6:天王星设计工程(珠海)有限公司诉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纠纷案——视频点播服务需授权

【基本案例】

爱奇艺对热门动漫系列视频的播放权终止后,仍向公众在爱奇艺网站上提供涉案动漫作品的在线点播服务。

该剧版权人授权天王星设计公司起诉爱奇艺,认为爱奇艺在未经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在运营网站上播放热门动漫系列视频,应立即停止侵权并删除该网站上的视频涉案。 所有流行动漫系列视频均应赔偿权利人的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

【裁判结果】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认为,天王星设计公司已获得热门动漫系列作品权利人的著作权授权(含信息网络传播权)珠海私人调查事务所,爱奇艺公司经授权后仍在爱奇艺网站上提供。已到期。 热门动漫系列的在线点播服务侵犯了信息网络传播权。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爱奇艺赔偿天王星设计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50万元。 爱奇艺不服上诉,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典型含义】

作为中国领先的互联网视频流媒体服务提供商,爱奇艺在授权到期后并未主动下架相关视频,仍提供热门动漫剧的在线点播服务。 这种行为不仅体现了其对视频内容管理的疏忽,还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本案的判决体现了人民法院尊重知识产权、倡导市场竞争诚信经营的司法取向。

案例7: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诉珠海小天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真假“小天才”告上法庭,粘着将受到惩罚

【基本案例】

广东小天才股份有限公司享有“小天才”企业名称权以及“小天才”注册商标在平板电脑等产品类别上的独占使用权。 珠海小天才公司成立于2021年,主要经营范围与广东小天才公司类似。

珠海小天才公司线上线下销售自产的“一品天天”学习平板,并将生产厂家标记为“珠海市小天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学习平板上的问题,引起了很多消费者的困惑。 广东小天才公司起诉珠海小天才公司,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裁判结果】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广东小天才公司实际使用“小天才”商标和企业名称十余年,并在“小天才”商标和名称上投入了大量广告宣传。 广东小天才公司与珠海小天才公司业务范围相似,存在竞争关系。

珠海小天才公司公司名称中的“小甜甜”名称与广东小天才公司的“小甜甜”一模一样。 两家公司均注册于广东省。 消费者很容易将二者混淆,误认为是同一家公司,误认为涉案产品是广东小天才公司的商品,珠海小天才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判决珠海小天才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广东小天才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100万元。

【典型含义】

本案是一起在先注册企业名称、商标与在后注册企业名称发生权利冲突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典型案件。 作为同行业竞争者,使用他人已注册的公司名称和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商标作为企业名称进行注册和使用,主观上有攀附的意图,客观上也会误导消费者,造成他人不良经营。信仰赋予企业名称和商标的价值被不当使用。 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市场秩序,必须予以制止。

案例8:劳动和社会保障出版社诉博阳教育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教育培训机构使用盗版教材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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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例】

劳动和社会保障出版社享有《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初级)》、《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基础知识)》、《消防设施操作人员(中级)》等图书独家出版权。

出版社经调查取证,发现博阳教育公司向其学员提供上述图书的盗版,起诉博阳教育公司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其正版图书,侵犯其著作权。 博阳教育公司声称,其通过第三方平台购买涉案图书,并未向学生收取费用,不构成侵权。

【裁判结果】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认为,涉案书籍与原书比对,两者封面、目录、文字内容完全一致,但涉案书籍的防伪识别方法不符。案件中的图书与原版完全不同,可以认定涉案图书系盗版。

博阳教育公司作为教育培训机构,为学员提供了运营过程中涉及到的书籍。 这些图书是通过第三方平台购买的,购买价格明显低于正版图书的市场价格。 该公司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侵犯了著作权人享有的专有出版权。 因此,判决博阳教育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万元。

【典型含义】

随着培训市场竞争的加剧,教育培训行业逐渐成为知识产权盗版的重灾区。 一些培训机构为了降低运营成本,向学员提供低价购买的盗版图书,未尽到对其图书版权的必要注意义务。 如此一来,以低价扰乱市场秩序,就会造成“劣币驱逐良币”,严重损害版权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传授解疑的教育培训机构,更应该树立版权意识,树立尊重知识产权的榜样。

案例9: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诉安徽天长正飞电子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万能遥控器并非万能

【基本案例】

珠海格力公司经调查取证发现,正飞公司经营的天猫店“Paeurnosrz旗舰店”在销售遥控器时,在产品名称中使用了“适用于格力空调遥控器”字样,以及“适用于格力空调遥控器”字样。 ”被用在宣传视频广告中

”商标标志。

珠海格力公司指控正飞公司侵犯其“

” 注册商标专用权。截止本案,有证据表明正飞公司第三次侵犯珠海格力公司的注册商标,并在其他法院裁定停止侵权并赔偿后继续实施。珠海格力公司。侵权行为具有侵犯珠海格力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主观恶意,应处以惩罚性赔偿。

【裁判结果】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正飞公司使用“适用于格力空调”、“

》宣传,构成商标侵权。 2018年,正飞公司就同一侵权行为与珠海格力公司达成和解并赔偿,并再次实施相同或类似侵权行为。 据此,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判决正飞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40万元。 任正非不服提起上诉,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典型含义】

深圳侦探市场上的电器品牌多种多样,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难免需要更换相应的配件,万能遥控器就这样诞生了。 为了盈利,万能遥控器往往突出适用品牌的商标标识,“追随名牌”、“搭便车”侵犯商标权的现象屡禁不止。

近年来,法院受理的电商平台卖家涉嫌侵权案件数量急剧增加。 网络商店经营者应切实提高合法使用知识产权的意识。 在推广相关产品时,使用目的必须合法,比如“擦球边的方式,极有可能承担商标侵权的后果。对于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经营者来说,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给予惩罚性赔偿。

案例10:珠海河坊珠宝有限公司诉顾泽松商标权侵权纠纷——保护设计品牌,惩治假冒伪劣产品

【基本案例】

和芳珠宝公司设计师孙和芳注册“

“商标,核准商品为第14类珠宝首饰、珍珠(首饰)、手镯(首饰)、戒指(首饰)等。

未经何方珠宝公司许可,顾泽松在其网店销售耳环,产品名称中使用“何方”字样,与“何方”同音

“商标是一样的。禾芳珠宝公司认为上述行为属于假冒禾芳珠宝公司注册商标的行为,故起诉顾泽松,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